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网站消息,近日,河北税务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有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辅导解答》,文中对小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地方税种及有关附加减征打折税收政策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其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打折政策的减征幅度?
依据河北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 本次打折政策的实行期限?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减征政策?
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打折。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从什么时间开始不再享受减征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生活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打折。
5、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越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的,应该怎么样处置?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越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公告,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打折。
6、本次打折怎么样享受,是不是需要提交资料?
本次减征打折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方法,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只须在申报表中勾选是不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有关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7、纳税人符合减征打折条件但未准时申报享受,如何处置?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准时申报享受减征打折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将来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8、已依法享受其他打折政策的,能否叠加享受本次减征打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1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其他打折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次减征打折。在享受打折的顺序上,本次减征打折是在享受其他打折的基础上再享受。原来适用比率减免或定额减免的,本次减征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如,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出租住房的房地产税原打折政策是减按4%税率征收,我省确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地产税减征比率为50%,政策叠加享受后,可在减按4%税率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征一半,实质按2%的税率征收。
又如,对符合条件的使用充填开采方法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对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我省确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减征比率为50%,政策叠加享受后,可在减征50%和30%的基础上再减征一半,实质税负率为25%和35%。
9、房产买卖涉及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不是纳入此次减征范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房地产买卖业务中,涉及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享受此次普惠性减免政策。
10、无租用房地产、代缴纳房地产税的情形下,房地产税缴纳人能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房地产税打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无租用其他单位房地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根据房地产余值代缴纳房地产税。无租用房地产、代缴纳房地产税的情形下,房地产税代缴纳人为实质税负承担者。
本着有益于纳税人的原则,确定无租用房地产的房地产税代缴纳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享受《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的房地产税减征政策。